独上高楼,望断天涯路

我回家要进入一条小路,小路的路口有一座已经败落的影城,名叫“天涯影城”。每次我打车回家,上车后总是漫不经心地对师傅说:

“去天涯……”

师傅一般也就毫无表情地默默启动汽车,带着我去“天涯”。

有时候,遇到一个对城市的历史不太熟悉的新司机,就会用疑惑的目光看着我。于是,我就只好向他指出具体路径,并顺带为他补习一下这座城市的历史。

是啊,新司机的疑惑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毕竟,天涯是一个无法到达的地方。

元代马致远《天净沙》说:“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

这是躯壳站在原地,而把灵魂放到远远的夕阳天幕下,去勾画的一幅风景。天涯并不在我们脚步所能及的地方,而是收留灵魂的所在。

马致远的天涯是“枯藤老树”,是“古道西风”……,他总是在路上,永远无法抵达。其实,每个人都有一个虽不能至,心向往之的天涯。

孔夫子的天涯是徒弟曾点绘声绘色说出来的:“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

夫子其实早就厌倦了游说四方教化天下的角色,他不想总是板着面孔见人就徒劳地数落:“仁义礼智信”。他想且浴且舞,载歌而行。

老子的天涯是:“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老子想把灵魂浸泡在小国寡民式的安逸中陶醉。他最后骑着黄牛西出潼关弃绝文明,蹈于荒野再无音讯。如果不冻死饿死,或许他老先生真的能抵达属于自己的天涯?

……

日常生活由无数细节构成,而悠远的远方和我们头脑中的各种思绪却是缺乏细节的。这两者之间的差异构成了我们的理性和审美两种态度。

当我们运用理性的时候,所要做的重要工作之一就是要排除各种细节的干扰,对特别抽取出来的因素进行因果性推断,并得出一般性的泛泛结论。譬如牛顿在分析了无数物体运动之后,剔除了所有繁杂的细节,最终给出了一个只有3个要素的关于“力”的结论:f=ma 。用一个不太确切的比喻,理性活动就像制作一尊塑像,去除事物中所有“多余(无关)”的“材料(数据)”,让理性的骨架最终呈现出来。

其实,审美也是如此,我们的审美能力就在于能大量剔除日常生活的繁杂细节,从中挖掘出“美”的精华。但是,审美活动和理性思维的重要区别在于:审美不但要剔除芜杂的细节,它最终还是以刻意突出一些细节来实现的。用这些刻意突出的细节,在人的感觉中具象地呈现出“美”。雕塑是一个直观的例子,音乐、美术、诗歌、小说……,无不如此。“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这是隐居之美的典型诗句。陶渊明把生活刻意简化到如此纯粹的程度,又把“东篱采菊,引领南眺”的细节描述得如此简单自然,令人上看下看左看右看都无法不笼罩在美的感受之中。

惟其如此,回忆总是美得恰到好处,因为回忆剔除了那些痛苦的细节,突出了那些美好的细节,所以怀旧正是一种不折不扣的审美过程。

惟其如此,天涯才是一种永恒的美,因为“天涯”并不能为我们提供充分的细节,而总是能容我们运用想象力去为她增添些令人愉快的细节。比如马致远的:“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

……

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创立“形而上学”,古希腊的智慧为人类理性活动撰写了一份不同凡响的精彩大纲。形而上学的要义是所谓“实体化”思维,主张把所有的细节按其结构归纳成各种”实体“和“属性”来加以考量。譬如我们考量“房屋”这个实体,而不仅是很多砖块、很多瓦片等等……,我们考量“花”这个实体,而不仅是玫瑰、百合、矢车菊等等……。实体化的世界了无生趣,但是却非常有利于理性活动。事实是,离开了“形而上学”,我们几乎无法进行理性思考,甚至无法有效地运用语言。我孙儿目前正在学英语,几天前他指着一束玫瑰告诉我:这个是flower。我在认同了他之后又告诉他:这是rose,是很多种flower中的一种。人的大脑天生就在进行各种“实体”归纳,这种归纳也是人格形成的基础。很可能,这种超越细节的“实体”归纳能力就是人和动物的真正分野。亚里士多德只是把它用文字表达出来了。

可以想象,如果人只具备这种形而上学的理性思考能力,这个世界将会是多么的苍白乏味。于是,亚里士多德用另一部著作:《诗学》来解决这个不足。《诗学》是一部专门讲述审美的著作。亚里士多德认为美就是“模仿”。毫无疑问,我们可以从这个理论出发找到戏剧、绘画、雕塑……的审美依据。其实,音乐、诗歌和叙事文学又何尝不是在“模仿”呢?在某种意义上,模仿正是剔除大量的繁杂细节,突出特别挑选的少数细节的过程。这也就是真正的审美过程。

古希腊的智者喜欢高屋建瓴,高度一般性地论述主题。例如《形而上学》,例如《诗学》。其实同时期的东方智者多少也有类似的视野,例如《论语》,例如《老子》。如今的我们总是容易由此认为古人站得更高,更具智慧。其实,古人并没有多少先例可以援引,也就是说,他们那代人并没有什么“学术传统”,因为他们就是学术传统的开拓者。所以他们背靠的并不是一部学术史,而是直面天地宇宙,寥廓自然。在这种情况下做出的思考和结论,当然是提纲挈领、大而化之的了。他们是智者和开拓者,但仅此而已。

……

王国维在《人间词话》里说人生有三种境界:“第一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断天涯路;第二境界: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第三境界: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

王国维的三种人生境界,也正好是学术三境界,同样也是艺术三境界。

第一种境界是说要去“发现”,运用自己独立的思考,尽量避免各种繁杂无关的细节干扰,去发现真正的问题,或者真正的美;第二种境界是说要去“追求”,一旦发现了有价值的问题或者美,就要殚精竭虑去思考、去发掘;第三种境界是说在努力“追求”的前提下,成功并不一定是你执着的结果,很多时候收获会在完全意料不到的所在等待着你……。

我想,对大多数类似我这种庸碌之辈而言,后两种境界可能还谈不上。能够达到第一种境界,找到真正的问题,发现真正的美,已经算是有大觉悟了吧?

所以,在匆忙生存之余,夜深人静的时候,经常提醒自己一声:

独上高楼,望断天涯路……

左岸 2023.8.4

品读妈妈的旧体诗

辛丑暮春(旧历三月十六,公历4月27),我年届八旬的老母亲安详去世。妈妈名张德蓉,工于文笔,早年毕业于四川大学中文系。偶有旧体诗作品,立意端方,行文畅快,格律严谨,个性昭然。是我习诗的摹本。以下选录几首母亲的旧体诗作,以志纪念。

寄母

梦里依稀慈母泪,醒来身在白云乡
一行珠泪倾如水,也为同胞也为娘

这是妈妈当年写给我外婆的诗。妈妈高中毕业后就离开家乡,一直在外读书和工作。当年的通信都是靠书信邮寄。妈妈的思母之情流于笔端,飞鸿投递,读来令人动容。在此也借这首深情款款的诗歌悼念作者:我的妈妈。

诗的第一句直接套用鲁迅先生的诗句:“惯于长夜过春时,挈妇将雏鬓有丝。梦里依稀慈母泪,城头变幻大王旗。……”。鲁迅先生在动乱的年代里,在异乡拖家带口颠沛流离之际,梦中仍然常念家中老母。在我们的传统里,家庭永远是心中最沉甸甸的那一部分,也是妈妈心中最珍重呵护的那一部分。

妈妈一家共有七姐妹,妈妈行五。在思念母亲的同时,也念念不忘姊妹情深。“也为同胞也为娘”里的“同胞”,是对姐妹的记挂和思念。

冬日偶成

四厢花影怒于潮,枯木朽株浪里逃
不二法门临渭水,鸡峰山上阵云高

妈妈大学毕业后,远赴陕西宝鸡工作生活。宝鸡地处八百里秦川的最西端,南面秦岭,北望陇原,城市沿渭河而建,是陇海铁路西部的一个重要陆路枢纽。诗中的“鸡峰山”是渭河南岸秦岭上的一座山峰,鸡峰山状似雄鸡的鸡冠,相传山顶有一座年代不可考的铁筑雄鸡塑像,宝鸡名称的由来于此有关。

妈妈爱花,窗前屋下都是她手植的花卉,故云“四厢花影”。用潮水来形容鲜花怒放的样子并不多见,进而谐谑那些横在泥土中的”枯木朽株“就像被潮水冲走。令人联想起”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的立意。

”不二法门“出自佛教经典《维摩诘经》:“如我意者,于一切法无言无说,无示无识,离诸问答,是为入不二法门。”。这里的”二“是指事物的两个极端,所谓”不二法门“,是说不立文字,不借言语,不贴标签,不走极端,取法乎中,大道直行。后来普遍用来形容最正确的方法。我想,妈妈诗中是取《维摩吉经》的原意而用之。大道直行,也是妈妈的个性写照。

月季

含苞滴露画难成,姹紫嫣红醉太真
新花月月堆锦绣,芳甸新魂唤旧魂

太真是杨贵妃。李白《清平调》打头一句:”云想衣裳花想容”,是说看见云彩就想起贵妃的衣裳,看见鲜花就想起贵妃的面容。后来,诗人们就很自然地用鲜花来形容贵妃醉酒后的花容月貌。

月季花姿容秀美,花期长久,四时常开常新,所以有“芳甸新魂唤旧魂”的欣喜。

茉莉花

蜀中植香花,江南称茉莉
绿丛开白雪,幽香沁心脾

五言诗往往古意盎然,而五言绝句的要诀是言简意赅。此诗出语平实通俗,但却颇具唐宋风范。妈妈笔下的“江南茉莉”,自有王维《江上赠李龟年》中“岭南红豆”的渊源。

牡丹

国色天香无限娇,嘲戏春风怒如潮
勿怪洛阳多此物,尽是嫔妃着锦袍

最后一句“尽是嫔妃着锦袍”,以人喻花,借花衬人,勾画出古都帝王花的雍容气象。如此老辣手法,深得诗家三味。

妈妈眼中的鲜花多是动态的,不是工笔细描而是浓彩泼墨。所以喜欢用潮水来形容鲜花怒放。无论是家中手植的“四厢花影”还是“嘲戏春风”的天香国色,都如潮水般奔涌怒放生机勃勃。

仙人掌

赋得仙人刺满身,不乞天宫雨露恩
自贮心水常经旱,年年芳菲也动人

“赋得”是古诗的一种命题方式,“赋得某某”相当于今天的命题作文“记某某”,一般即景作诗也用“赋得”为题。此处以“赋得”直接入句,相当于说:“我来说说仙人掌……”。

自孔子编《诗经》以来,以诗言志就成为历代诗人的创作准则。诗中吟咏的树木花草无不寄托诗家的旨趣。杜甫说“新松恨不高千尺,恶竹应须斩万杆”,他并不是和毛竹过不去,也非独爱松柏。不过是用来一吐嫉恶如仇的情绪罢了。妈妈这首《仙人掌》也是借物抒怀之作。

陶令归

声名文章不关己,春花何妨化芹泥
兰台走马当年事,也勿伤怀也勿喜

诗的第二句:”春花何妨化芹泥“。芹泥:带着草的泥土。是燕子用来筑巢的材料。这一句用燕子筑巢来借指陶渊明“结庐在人境”的归隐宣言。

第三句:“兰台走马当年事”。典出李商隐:“嗟余听鼓应官去,走马兰台类转蓬”,李义山正与有情人深夜宴饮,抱怨五更鼓响,要骑马去点卯上班,并自嘲象一根风中的苇草身不由己。兰台指官舍。这里是指陶渊明曾三度出仕的往事。

传统文化人有两种心态,有道是:“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所谓兼济天下者,恰似辛稼轩说的:”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一言以蔽之:忠君报效,封妻荫子。这是古代仕大夫的主流心态。而所谓独善其身者,正如林和靖所说:”茂陵他日求遗稿,犹喜曾无封禅书“。粪土司马相如之流的肉麻”帮闲“。林逋的独善其身是要对官场政治躲得越远越好,到了洁癖的程度。

而陶潜则不同,陶渊明数度出仕,最终却彻底厌烦。他最后不恋声名冠戴,毅然归隐田园。一声:”归去来兮,田园将芜胡不归“,痛定思痛,毅然决然。这种“不为五斗米折腰”的气概,是传统文化中备受推崇的傲岸风骨和难得的清醒。妈妈这首《陶令归》,则是对这种清醒的认同和盛赞。

登青城山
1964年夏

不爱黄云不爱仙,一生壮志许峰巅
花迷曲径分还去,蝉噪幽林举步闲
却顾所来皆脚底,仰观前路尽巉岩
柱杖忽闻钟罄响,第一峰头赤露鲜

黄云:常指“仙气”。《宋书·符瑞志上》:“帝尧之母曰庆都,生於斗维之野,常有黄云覆护其上” 。故“不爱黄云”和“不爱仙”,说的是同一回事。

我是63年夏出生的,妈妈写这首诗的时候我正好一岁。时值青春的妈妈正满怀峰巅之志。全诗朝气蓬勃,乐观向上。对世界对未来充满好奇,对生活对事业成竹在胸。最后一句:“第一峰头赤露鲜”,呼应首联的:“一生壮志许峰巅”。为人生描画了一幅圆满的图景。

杜甫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作诗既要因情而作,有感而发,还要广收博引,深有心得。妈妈的诗作读来酣畅淋漓,敏锐通透,正是因为背后有着厚重的文史积淀。这种厚积薄发的学问方法,是妈妈激扬文字的法宝,也是妈妈教我的学习门径。我幼时初学,尝率尔操瓠,妈妈就给我念叨了陆游《示儿》诗中的金句,道是:“汝果欲学诗,功夫在诗外”。还鼓励我“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敦敦教诲,时时萦绕耳畔,至今受益匪浅。

青春万岁!艺术常青!妈妈一路走好。

远兮 2021.5.2 正午时分

进化与博弈

生命现象可能是最令人困惑的现象了,苏东坡说:“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正好切中这个困惑的本质。随着知识的深化,人类对自己身体的运作机理,终会做出深刻的理解,并取得伟大的研究成果,这是笃定能做到的。但是,生命是如何发生的?——换句比较“哲学”的语言:“我们从何而来?”。却注定是一个将会被永远探索的问题,并且不会有最终答案。

生命是一个自发的过程,很多时候我们把这种“自发性”叫做“自由意志”。生命自主地生长运动;自由地奋斗发展;积极地繁衍生息。她迎风而动,逆流而行,随心所欲,自力自为。生命摆脱了自然力的束缚,成为大自然孕育出的一种自主的活力。

这一切也许从46亿年前,地球形成那一刻就已经开始,也许从再晚一些的38亿年前地壳形成的时候开始,也许从更晚的5.4亿年前寒武纪生命大爆发的时候开始……。具体的时间无从知晓。我们这里不去追究这一切从什么时候开始——生命长跑的发令枪总在某一个时刻响起过。且让我们把好奇心放在下面这个问题:这一切是怎样开始的?人类的理性在多大程度上能够理解其中的奥妙?

伴随着地球的四季交替,生命在年复一年地荣枯和兴衰。早春的花蕊,金秋的果实;南飞的大雁,逆水的游鱼;这一切是如此的井然有序,有条不紊。很难不让人去想:一定有一个造物主在精心的安排打理。于是就有了各式各样的造物叙事——西方的伊甸园,东方的女娲,还有牛顿爵士的上帝,用指头轻轻地推动了一下宇宙……

自然选择

19世纪中叶,环游世界考察后的达尔文回到英格兰乡下的庄园,写了《物种起源》一书(1859年出版)。这本书后来成为人类学术史上少有的划时代著作,其重要性不亚于牛顿的《自然哲学之数学原理》。《物种起源》为我们揭示出“生物演化的自然选择”理论,这一理论以其顺理成章的简洁逻辑和扎实浩繁的证据支持,为生命演化的历史思索打开了一道雄辩而深邃的理性之门。

达尔文的理论完全基于观察得来的客观经验,他的逻辑结论很简单而直接:生物体是被环境造就的,自然环境选择了那些更加适合这一环境的生物或特性,淘汰了那些不适应环境的生物或特性。当然,这种自然选择的时间尺度通常都非常漫长,不是一两个生命周期就能完成,往往需要经过成百上千的生命周期才能完成演化过程的一个步骤,甚至更长。

达尔文“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是生物个体。加拉帕戈斯群岛就像一个生物演化的缩微景观,每个岛屿上的同种生物都呈现出因环境而异的缤纷的差异性。达尔文在这里停留了一个多月,详细考察了群岛的生物演化状况。结合在环游世界的过程中的其它相关的发现和观察,达尔文从这里再出发的时候,他就与上帝说拜拜了。显然,环境对生物个体的塑造比上帝那双大而化之的手更加丝丝入扣每下愈况。而生物个体为了适应环境所能做出的演变惊天地泣鬼神,有些吊诡的程度远远超出了我们的想象力。

达尔文的理论对基督教欧洲产生的观念冲击是相当巨大的。基督教社会不会容许没有上帝在场的意志自由,更不用说在“自然选择”的语境下,根本就没有造物主的一席之地。在关于自然和生命的问题上,诉诸宗教的终极解释固然可以求得心安,但也是一种心智上的懒惰。而达尔文是一个不甘于这种懒惰的家伙。他的经历使他开始了一次筚路蓝缕的精神私奔。

在另一方面,东方人却比较不抗拒达尔文的理论。我们自古就有“天人合一”的说法,很容易认为“自然选择”不过是对“天人合一”说法的一种阐释罢了。钱穆先生说“天人合一”是中国文化对人类思想史的最重要贡献,姑且算是吧。然而,老子说:“天法道,道法自然”。但是,自称他徒子徒孙的道人们却热衷炼丹服药,一个个吃死了事;汉传佛教也讲“天人合一”,是要子弟们去除贪念,回归本真;只有孔夫子最靠谱,他说“五十而知天命”,“七十从心所欲而不逾矩”,这是最为“天人合一”的境界。但是所有这些,思路都过于放任,眼界也过于逼仄,浪漫有余而严谨不足。和达尔文严肃的实证科学论述比起来相去遥远。

回到《物种起源》学说,达尔文和自称“达尔文的斗犬”的赫胥黎先生,在当时的宗教和社会环境里曾引起了一系列充满了戾气的公开争辩和饱含刻薄的相互谩骂。赫胥黎先生有一些著名的辩论名垂青史。虽然我从不否认赫胥黎这位伟大的斗犬的雄辩,不过,自然选择理论的胜利显然并不是靠这些口水战得到的。在接下来的百多年,关于生物演化的自然选择理论已经成了科学常识。甚至当生物科学进入分子研究的层面,对遗传基因的定位已经产生了不朽的DNA双螺旋结构伟大发现的今天,达尔文的自然选择学说依然有效,已经成为关于遗传和生命历程的铁的法则。直到2009年,罗马教廷正式和达尔文先生和解,承认自然选择理论和基督教的教义可以相容。至此,有关生命这个至关重要的包含人类自我认识的问题,才搬走了挡在前面的最大一块象征性的绊脚石。

撇开那些出于各种背景和动机的情绪化争论,冷静地看,自然选择学说虽然也是在说“天选”,但是把选择的主体从“上帝”变成了“自然”,把选择的手段从“审判”变成了“淘汰”。同样是选择和被选择,却有决定性的差别。

宗教的选择是主观而且人格化的:《旧约》的上帝比较一根筋,他只和犹太人订立盟约,只有犹太人才是他的选民,其他人一概没份。而在《新约》里,由于耶稣基督的道成肉身,替全人类受难、牺牲且复活。使得上帝不再只青睐犹太人,而是和全体人类签订新的盟约,人类遂全部变成了他的选民。罗马人借此使基督教变成了世界性的宗教。显然,这一系列操作,人类把自己的主观性投射到上帝和众生,成为一种清晰的人格化展示。从实质上看,这其实是一种诉诸人类精英意志的“社会选择”。这种“社会选择”的特征是用包含满满精英意志的“盟约”来强化对自由意志的道德仇视——作为一个例子,甚至为文艺复兴运动吹响了第一声号角的路德派教徒也是仇视自由意志的。基督教的这种“天选”,在中国的传统里有一个对等的词汇,叫做“教化”。

自然的选择却是客观而冷峻的。用严复翻译的赫胥黎名言,叫做“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自然环境没有主观性,没有道德准则,甚至环境自身也在不停的变化着。用更加客观的眼光来看,生物也是环境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生物并不是全然被动地在“适者生存”,它本身就参予了环境。我们观察到的生物的“自发性”,其实有着和自然环境密切相关的深层逻辑(是不是又想起了“天人合一”?)。在我们的意识格局(或者不妨叫做:宇宙格局)中,所有大大小小的系统都是趋向于达到均衡或者获得稳定性的——因为不能达到均衡的系统一定会崩溃。宏观如银河星系微观如原子结构,莫不如此。自然生物系统也是如此,它所有的变化都是围绕着维持自身的稳定性来展开。换句话说,所谓“自然选择”,实际上也就是自然生物系统维持自身稳定性的过程。

一般而言,一个系统维护自己稳定性是靠一种“负反馈”机制。最简单的例子就是我们的消化系统。当我们营养缺乏的时候,消化系统用“饥饿”的感觉来提醒和鼓励我们进食;而当进食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消化系统又会用“吃饱”的感觉来抑制这种进食行为。否则的话,我们不是饿死就是撑死。这样的例子俯拾即是。可以说所有能被界定出来的系统一定都存在一种负反馈机制在维系着系统内在的均衡。那么,自然生物系统是怎样找到均衡的?它的负反馈机制又是什么?

博弈与均衡

最近读英国人理查德·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顺带读了一本讲冯·诺依曼博士及其博弈论的书。一个讲生物进化,一个讲战略博弈,但两者却电光火石,碰撞出了绚丽的智慧烟火。

冯·诺伊曼博士是计算技术基本原理的设计和开创者,“冯·诺伊曼原理”是所有CPU芯片的设计原理,其重要性无需多说,它改变了世界。除此之外,冯·诺伊曼是一位重要的数学家,他撰写的《量子力学的数学基础》是现代物理学研究的必备学术著作之一。在普林斯顿研究院期间,冯·诺伊曼博士在玩股票的时候顺带还开创了一门全新的现代数学理论:博弈论。这门学科一经创立就得到了迅猛的发展,后来成为五角大楼以及兰德公司等美国政府各类机构及其智囊团的必备学术武器。其领域涵盖国际战略、经济政策、政治决策、制度设计等等,应用相当广泛。

在博弈论的研究和发展中,有一座重要的里程碑。那就是冯·诺伊曼在普林斯顿研究院的同事约翰·纳什提出的“均衡理论”,后来用他的名字命名为“纳什均衡”。严格说来,冯·诺伊曼仅是开创了博弈论,而真正使这一理论成为一门具有坚实理论基础和实用价值的数学学科的是约翰·纳什和他的“纳什均衡”。约翰·纳什本人因为这一理论贡献获得了1994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因为诺贝尔奖不发给数学)——好莱坞电影《美丽心灵》就是一部约翰·纳什的传记片。

关于纳什均衡,是指在一种不限次数的非合作性博弈的场合,当每个博弈者的平衡策略都是为了达到自己期望收益的最大值,与此同时,其他所有博弈者也遵循这样的策略。这样一来,所有参予博弈者都没有动机率先改变自己的博弈策略(因为这显然使自己吃亏)。这种状态就是“纳什均衡”。

现在被各色人等经常提到的一个例子:囚徒困境。就是纳什均衡的一个特例。大致上,可以这样描述一下这种状态(以下引文来自知乎用户@David Dong):

“在发生一件事情(博弈)的时候,假设在这个事情里,每个被牵扯进来的人都必须做出一个决策,每个人只能做关于自己的决定,而不能帮别人做决定。假设每个人都是非常聪明和理性的,做出的决策一定是对自己最有利的。如果在某种情况下,每个人都发现现在他们能做的已经是当前情况下最好的选择了,没有人想改变自己的策略,因为如果别人不改变策略的话,自己的选择已经没有办法更好了。如果每个人都是这样的,那么就没有人有改变策略的意愿,那么就是一个纳什均衡”。

需要说明的是,纳什均衡是一种使各方达成稳定的“均衡状态”,虽然各方都做出了各自的“最优”选择,但却并非总体上的“最优状态”。总体上的最优状态通常是需要在博弈各方能进行充分合作和协商的前提下才能达成。

事实上,生物的演化过程也适用这种均衡策略,叫做“进化稳定策略(ESS)”。这是英国理论进化生物学家和遗传学家John Maynard Smith(1920-2004)提出来的。史密斯的ESS其实就是纳什均衡理论在进化领域的表现。ESS是指:在给定环境下,如果一个策略被群体大部分个体所采用,并且由于其他策略无法产生比使用该策略更高的收益,该策略无法被其他策略所代替,则称该策略为进化稳定策略(Evolutionarily stable strategy ESS)。

关于进化稳定策略ESS,有一个著名的例子,叫做“鹰鸽博弈(Hawk—Dove Game)”。大致上可以这样来描述:假设一个种群中只存在鹰派和鸽派两种搏斗策略(基因),鹰派凶狠顽强,不斗个头破血流誓不罢休,鸽派温文尔雅,交战只是双方僵持不下,谁最后坚持不下来就认输。我们不妨引入一个评分标准来量化博弈的结果:鹰对鹰,赢了的话得50分,输者因重伤-100分。鹰对鸽,鸽必然逃跑认输,鹰得50分,鸽得0分。鸽对鸽,本来胜者也能得分50,但因为两鸽对峙是持久战,耗费时间扣10分,故赢了的鸽子得40分,输的一方因耗费时间-10分。

现在,我们来看看这个种群最终会演化成一种什么状态。以下分析援引自理查德·道金斯《自私的基因》:

假设有一个全部由鸽子组成的种群。不论它们在什么时候进行搏斗,谁也不会受伤。只有当一个对手最终让步,这场竞赛就宣告结束。得胜者因获取资源而得50分,但因长时间地相互虎视眈眈而浪费时间被罚–10分,因此净得40分。而败方也因浪费时间被罚–10分。每只鸽子平均可能输赢各半。因此每场竞赛的平均盈利是+40分和–10分的平均数,即+15分。所以,鸽子种群中每只鸽子看来成绩都不错。

但是现在假设在种群中出现了一个突变型的鹰。由于它是周围环绕中唯一的一只鹰,因此它的每一次搏斗都是同鸽子进行的。鹰对鸽子总是保持不败纪录,因此它每场搏斗净得+50分,而这个数字也就是它的平均盈利。由于鸽子的盈利只有+15分,因此鹰享有巨大的优势。结果鹰的基因在种群内得以迅速散布。但鹰却再也不能指望它以后遇到的对手都是鸽子了。再举一极端例子,如果鹰基因的成功扩散使整个种群都变成了鹰的天下,那么所有的搏斗都变成鹰同鹰之间的搏斗。这时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当鹰与鹰相遇时,其中一个受重伤,得–100分,而得胜者则得+50分。鹰种群中每只鹰在搏斗中可能胜负各半。因此,它在每场搏斗中平均可能得到的盈利是+50分和–100分的对半,即–25分。现在让我们设想一下一只生活在鹰种群中孑然一身的鸽子的情景吧。毫无疑问,它每次搏斗都要输掉,但另一方面它却绝不会受伤。因此,它在鹰种群中的平均盈利为0,而鹰种群中的鹰平均盈利却是–25分。因此鸽子的基因就有在种群中散布开来的趋势。

如此一来,种群中的鹰同鸽子之间势必会有一个稳定的比率。只要按照任意规定的评分制度计算一下的话,就能得出其结果是鸽子同鹰的稳定比率为5/12∶7/12。在达到这一稳定比率时,鹰同鸽子的平均盈利完全相等。因此,自然选择不会偏袒甲而亏待乙,而是一视同仁。如果种群中鹰的数目开始上升,比率不再是7/12,鸽子就会开始获到额外的优势,比率会再回复到稳定状态。如同我们将要看到的性别的稳定比率是50∶50一样,在这一假定的例子中,鹰同鸽子的稳定比率是7∶5。在上述的两种比率中,如果发生偏离稳定点的摇摆,这种摆动的幅度不一定很大。

从生物学角度来看,ESS并不是动物在一堆策略中进行理性选择的结果,而是在进化过程中自然选择的结果。我们通常说生物演化的“自然选择”的时候,很容易把“自然”人格化,把“自然”变成另一个没有主观能动性的上帝。但是,按约翰·史密斯的ESS理论来看,这个过程只是把“自然”当成一个背景或者“赌局”,甚至也是参予的一方,而演化的过程是一场参予各方博弈趋于均衡的过程。而且,这个过程不需要假设“博弈个体是理性的”,它只是一种结果表现,所以我们无法完全了解ESS的演化机制。也就是说,生物的演化过程没有“选择”的主体,“自然”也不能被当成主体来看。

“鹰鸽博弈”是一种典型的冲突解决机制。当然,生物演化除了冲突机制之外还有很多其它方面。而ESS也并非只适用于冲突机制,演化博弈所涵盖的内容几乎适用于一切多方参予的过程。所以,ESS是现代自然选择理论发展的一座丰碑,正如“纳什均衡”理论的广泛适用性一样,ESS理论在自然选择学说中也是广泛适用的。

基因选择

从上帝的伊甸园到达尔文的加拉帕戈斯群岛,关于生物学的对象都是指生物个体。也就是实现生殖隔离之后的所谓“物种”。这似乎是显而易见的,如果不是这样,我们甚至无法在主体被解构的前提下谈论诸如“存在”、“本质”、“人格”、“幸福”、“苦难”……,等等哲学话题。然而,现代生物学走得更远,认为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并不是生物个体,而是分子级别的基因。

理查德·道金斯《自私的基因》全篇就是在论述这个结论:被选择的是基因,而不是生物个体,更不是作为物种的群体。基因的唯一“目的”就是一直自我复制下去,这种自我复制包括通过减数分裂复制到下一代,再下一代……。基因这种单一而执着的“存在下去”的自私性,正是创造了大千世界生物多样性的决定性力量。作一个不恰当的比喻,就像金钱这种抽象而单一的支付手段创造了数量庞大而且手段多姿多彩的市场经济社会一样。

那么,基因为什么不独立存在,而是要制造出光怪陆离的生物个体这种“外壳”,并通过这种外壳来生存繁衍呢?这种分析方法显然违背了著名的“奥卡姆剃刀”原理,即”如非必要勿增实体“。但是,从生物起源的角度来看,很可能最早存在着的确实并非生物,而是单一的DNA分子。这种DNA分子生存的环境被叫作“原始汤”。DNA分子最主要的特征是可以自我复制,这也就是生命的基本特征。于是乎,在原始汤中,由DNA分子参予的多方博弈就开始了,显然,有些DNA把从周围捕获的其他分子结合起来,构成一种庞大的结构叫作细胞,这种细胞的组织方式完全按照DNA的指令来完成,在DNA分裂以后又按相同的指令重新组织成更多的新细胞。用细胞包裹起来的DNA分子相对具有更多的生存优势。于是,单细胞动物诞生了,以后的过程就像遗传生物学教科书里描述的那样,这个世界就充满了魅力无穷的生物多样性。

有一个伦理学命题经常困扰着人类,即所谓“生命的意义”。除非笃信宗教的人士,现代社会的人们一般来说都倾向于承认生命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意义。然而,如果从分子生物学的角度来理解,生命是有意义的。这个意义就在于帮助DNA分子生存并繁衍下去。我们是DNA分子的载体和传承工具,生命现象都是DNA分子为了完成自我生存和繁衍的目的而设计出来的。这听上去实在是不可思议,但分子生物学就是这样来解释生命现象的。

上文提到,生命的基本特征是能够自我复制。在被我们称为“生命”的过程中,我们成长、代谢、养育后代,衰老、死去。这些过程无不伴随着细胞的分裂和复制。而在所有这些过程中,DNA中的编码基因正是在细胞核中充当着指挥者,并借助细胞的组织和运动来决定着生命主体的表现性状。其中,生育后代是一个关键的环节,基因在生育的过程中指导细胞完成一次“减数分裂”,并同来自其他生命体的“减数分裂”细胞结合,重组新的生命体。在重组过程中,绝大多数基因保持着一贯的稳定性,遗传了来自上一代的性状。但有少部分基因会调换个位置发生“突变”,从而产生新的生命性状。当我们说“进化”或者“演化”的时候,其实正是在描述这种在遗传中的“突变”。每一次“突变”都是向环境的一次示好,对改变的一声回应,对博弈的一张新牌,对未来的一点期许。“突变”是生命给自己的机会,也是基因通过换位存续下去的手段。

通过这种遗传和突变,老的生物个体在自然的演化中一代一代地被淘汰,新的生物个体一代一代地适应着新的自然环境,而基因却一代一代的存续下去。这就是迄今为止,我们所能认识到的生命法则和自然法则。正是运用这一法则,我们通过一种叫做“线粒体”的遗传物质,把现代人类的起源追溯到了10-15万年前东非的一位妇女,她被公认为现代人类共同的母系祖先:“线粒体夏娃”。有趣的是,通过同一法则按男性Y染色体追溯到的现代人类共同的父系祖先大约距今6万年左右。这位“Y染色体亚当”和“线粒体夏娃”的生存年代足足差了9万年。关于现代人类起源的问题,这里就不展开讨论了。

结语

古希腊圣哲柏拉图在他的对话录《巴门尼德篇》里记述了著名的芝诺悖论。其中一个悖论说:“一个人从A点走到B点,要先走完路程的1/2,再走完剩下总路程的1/2,再走完剩下的1/2……”。如此循环下去,永远不能到终点。东方的庄子也说:“一尺之锤,日取其半,万世不竭”。他们俩一个说空间一个说时间,大致上意思是一样的。芝诺悖论被亚里斯多德倍加嘲笑,几千年来一直被说成是诡辩。然而,芝诺悖论并不仅仅是诡辩。芝诺当然知道终点是能够抵达的,他是在借此阐明一个有关“连续性”和“离散性”的问题。

我们一直生活在一个“连续”的世界里,几乎所有的变化都是线性连续的。移动也好,生长也好,衰亡也好,都是一些连续不断的过程,以至于我们一直以来在思维中对这个世界建立的模型就是连续的模型。经典物理学一贯否认“超距作用”,也是在顽强地维护着世界的连续性。

进入现代世界以来,量子理论的崛起却为世界的最基本构成找到了一个离散性的结构模型。有关量子模型所揭示的宇宙和我们眼见耳闻的这个连续的世界截然不同,它是不连续的、离散的结构。“能级跃迁”、“纠缠态”、“测不准原理”……,这些理论模型和相关推论一个赛一个近乎疯狂。但是,基于量子理论的所有微观计算结论一直以来都经受住了检验,具有毋庸置疑的可靠性。包括爱因斯坦在内的很多人都不喜欢这个理论,用爱因斯坦的话来说,叫做“上帝不掷骰子”。但是他们却都无法对这个理论进行有效地学术反击。

与此相呼应,现代分子生物学的研究为生物世界的基本构成也找到了一个离散的模型。这就是不朽的DNA双螺旋结构。生命的奥秘隐藏在这种脱氧核糖核酸的碱基构成的编码结构之中。这种通过有限元素编码来表达状态和控制演化进程的方式,和冯·诺伊曼的电子计算机原理一样,是一种离散的数字化模型。和冯·诺依曼不同的仅仅是:冯·诺依曼使用了两个码元(0,1),而上帝则使用了4个码元(胞嘧啶、鸟嘌呤、胸腺嘧啶、腺嘌呤)。上帝是个程序员!

美剧《生活大爆炸》里,著名的谢尔顿在一个双螺旋钢架上,用四种颜色的小球摆出了一个巨大的DNA分子作为居室的装饰品。有一次不小心,他把这个DNA分子碰倒了,各色小球撒了一地。看着谢耳朵急得满地捡那些四散小球的情景,我恍惚间突然感觉看见了上帝。

左岸 2020.8.9 于自贡书斋

最后的玫瑰

——在我荒瘠的土地上,你是最后的玫瑰  (聂鲁达《二十首情诗与绝望的歌》)

这里早已是一片废墟,很久,很久
曾经有过的那些透明的清晨
慵懒的午后
迷失的夜色
早已被埋进冷冷的地下
化成泥,归于土,扬做尘……

只有你,依然在那片
陡峭的岩石上
顽强地盛放
经历风雨,娇艳欲滴

在我荒瘠的土地上
你是最后的玫瑰

将要路过的风,请你们微微地来
还没下过的雨,请你们轻轻地下

夜晚的月光再明亮一点
白昼的太阳不许放肆

你属于快乐的蓝天
属于自由的土地
属于你自己的善良

拨开青苔,我走出荒草丛生的茅屋
四野蛩鸣,月色如洗
迈过遍野的藤蔓
驱走十面埋伏的心魔
我蹑手蹑脚地走来
凝望你倔强而所向披靡的美

头顶的天空星移斗转
我兀然默立在荒凉的岁月里
酷暑肆虐,凛冬将至
我在心里为你储存着
一个地老天荒的春天

在我荒瘠的土地上
你是最后的玫瑰

左岸 2018/7/10

致·你——题重庆大学计算机专业30年同学会纪念册

人生是一串不期而遇的相逢,恰似飞鸿踏雪,嫩叶含露,总是稍纵即逝,翩若惊鸿。然而,也正是这些最为纯美的片段,在时间的长河中被记忆捡拾起来,勾画出我们山重水复的命运历程,构建起我们生命中千金不换的价值堡垒和精神图腾。而在2015年10月,在重庆金佛山的青山翠谷,云蒸霞蔚之间,我们再次收获了这样一场久违的相逢。

那一刻,你就像溯流而上的时间旅行者,倏忽间三十年的仆仆风尘被荡涤干净,仿佛是从老天那里偷回来一段青春时光。蓦然回首,你依然还是那个肯为我两肋插刀的生死兄弟,依然还是那个曾勾走我三魂六魄的豆蔻娇娃。我心里为你升腾起骄傲,由衷地对你充满感激:

谢谢你依然如此精彩!
谢谢你从没有丢失性情!

人与人的相逢看似寻常,但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奇迹。我在你最美好的年华邂逅了你,彼此成为上天赐予的珍贵礼物,成为相互持有的一把解开彼此生命密码的钥匙。请相信,这绝对不只是一个美丽的巧合……

那时候,你还在迷恋着邓丽君,你说你将来要找一个会唱歌的姑娘做老婆;那时候,你还不习惯高跟鞋,刚刚发育成熟的曼妙身材,把一条剪裁得体的喇叭裤穿出一片回头的目光;那时候,你枕头上堆满了舒婷北岛,时不时悄悄在纸片上写下一些别人看不懂的诗句;那时候,你趴在空啤酒瓶东倒西歪的酒馆饭桌上,一遍遍对我讲述那个伤了你心的姑娘……

也许,这个世界上最美好,最纯粹,最诗情画意的人际关系,就是同学的情谊。就算堆积了太多的少年恩怨,也不管嵌入了多少儿女情仇,加上那些懵懂中的矫揉造作,还有那些没有把握住的露水情缘……所有这些,都是如此的晶莹剔透,清澈见底。纵然三十载春秋匆匆逝去,当我再一次遭遇你真挚眼神的那一刻,我依然能够洞穿你无法掩饰的内心,成为你最想倾诉的对象。

我知道,我永远也不会失去你;我知道,无论想要相见的念头在哪一刻苏醒,也无论身在何处,纵然千里迢迢爬山涉水我也会来见你,就算只是小坐片刻,随便聊些飞短流长也足够了。我只想请你随时为我备好一壶老酒,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就会突然扣响你的门环。

时下流行一句话,叫做“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其实,远方并不是那么遥远而缥缈,在我这里,你就是我的远方,而我知道,其实我也是你的远方。

左岸 2016.8